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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概念股票(债转股如何转股)

2023-04-06 07:40分类:K线图 阅读:

最近不少的上市公司发布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这也让债转股概念板块的股票活跃起来了。什么是债转股?债转股就是投资者将手里的可转债转变为股票。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A股债转股概念股票有哪些,具体的分布在哪些行业呢?

A股债转股概念股票主要分布在{'建筑装饰', '环保', '房地产开发', '贵金属', '计算机应用', '物流', '电力', '贸易', '半导体及元件', '电力设备', '保险及其他', '国防军工', '金属新材料', '建筑材料', '工业金属', '医疗器械', '包装印刷', '景点及旅游', '钢铁', '通用设备', '小金属', '证券', '专用设备', '综合', '港口航运', '食品加工制造'},这26个行业,具体的股票代码如下:

1.建筑装饰:中国中铁(SH601390)、安徽建工(SH600502)

2.环保:重庆水务(SH601158)

3.房地产开发:信达地产(SH600657)、渝 开 发(SZ000514)

4.贵金属:中金黄金(SH600489)

5.计算机应用:中科金财(SZ002657)

6.物流:物产中大(SH600704)

7.电力:闽东电力(SZ000993)、中闽能源(SH600163)

8.贸易:同达创业(SH600647)

9.半导体及元件:天津普林(SZ002134)

10.电力设备:风范股份(SH601700)、摩恩电气(SZ002451)、华光环能(SH600475)、上海电气(SH601727)

11.保险及其他:海德股份(SZ000567)、越秀金控(SZ000987)、陕国投A(SZ000563)、吉艾科技(SZ300309)、新力金融(SH600318)

12.国防军工:中船防务(SH600685)

13.金属新材料:中钢天源(SZ002057)

14.建筑材料:金隅集团(SH601992)、冀东水泥(SZ000401)

15.工业金属:中国铝业(SH601600)

16.医疗器械:中源协和(SH600645)

17.包装印刷:奥瑞金(SZ002701)

18.景点及旅游:*ST腾邦(SZ300178)

19.钢铁:方大特钢(SH600507)、南钢股份(SH600282)

20.通用设备:秦川机床(SZ000837)、杭齿前进(SH601177)、ST沈机(SZ000410)

21.小金属:锡业股份(SZ000960)

22.证券:东兴证券(SH601198)、华泰证券(SH601688)、中原证券(SH601375)

23.专用设备:中国一重(SH601106)

24.综合:鲁银投资(SH600784)、泰达股份(SZ000652)

25.港口航运:长航凤凰(SZ000520)

26.食品加工制造:佳隆股份(SZ002495)

债转股概念股票的数量还是不少的,这么多股票应该如何操作比较好呢?还是那一句话,寻找龙头和趋势比较好的股票,比如多头均线发散向上,突破重要阻力位的股票,还有热点概念叠加的股票,选择这样的股票上涨的概率较大,其他弱势的股票上涨的概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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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午盘收盘,三大指数仅上证指数上涨0.01%,市场整体呈现震荡走势,两市上午成交2319.94亿元。钛白粉板块、债转股等涨幅居前,酒店餐饮、采掘服务跌幅居前。

今天的继续延续昨日的调整走势,短期调整并没有遭到破坏,涨幅板约40家涨停,无跌停个股,加上今天量能萎缩,筹码稳定,抛盘不重,所以下午多半还是早盘这样的走势。

今日要最为惹眼的还是债转股,包含海德股份、一拖股份、重庆水务、天津普林、信达地产等一共8只涨停!虽然债转股分歧很大,债券大王比尔·格罗斯甚至在twitter上留言说:“内地的债转股方案,我们称为“违约”,但是A股在无题材炒作的情况下,只有债转股跟股权转让,是市场能够接力PPP的中期动力,所以资金还是乐意参与的!

这里小探给大家整理出来了债转股最全概念股名单:

AMC业务类:海德股份、陕国投A、天津普林、重庆水务、闽东电力、浙江东方、信达地产、泰达股份、东兴证券、世联行、秦川机床、杭齿前进、法尔胜;

AMC获批:一拖股份、长航凤凰、中钢国际、中国一重、杭氧股份、东北制药、风范股份、林州重机、锡业股份;

金融资产交易所:中科金财、腾邦国际。

现在不一定要参与,但是债转股极可能是做着预热,以后会像PPP概念这样,在调整一段时间后继续来一波,建议大家调整后可适当参与!

 

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去杠杆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在政府、实体和房地产领域均有体现。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企业去杠杆进展,并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一是促进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二是稳妥出清“僵尸企业”。三是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7月末,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及,鼓励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债转股主力军作用;鼓励永续债、险资、公募等多种资金参与债转股,出台险资白名单、资管产品备案等制度;改革股票发行制度等。

目前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状况如何?推进难点在哪?资本市场或将进行何种改革?本轮去杠杆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就以上问题进行讨论。

要点1:

鼓励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发挥债转股主力军作用

新京报:本次工作要点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挥什么作用提出明确要求。目前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状况如何?

苏剑:经过两年运营,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共落地实施债转股项目254个,落地金额4000亿元。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宏观经济基本面具有很强关联,当前经济下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具有一定的压力。总体而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存在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

温彬:我观察到仅有五大行拥有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股份制(银行)成立专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

董希淼:值得注意的是,因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要100亿起,导致商业银行资本压力很大,从而影响银行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积极性。本次工作要点提到要解决资本占用过高的问题,以往资本占用率为1250%,现在是400%,我认为还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

新京报:仅5大行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进难点在哪?

温彬:推进中遇到的阻碍因素,首先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后资产退出期不确定,而债券通常期限比较短,从而产生期限错配的问题。另一个难点在于债转股过程中股份的定价,还是应该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而不是利用这个方式去“逃废债”。因此,议价过程可能会影响进程。

董希淼:首先还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要100亿起,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大的资本压力。同时,银行的债转股最终是要退出的,所以,要完善退出、转让、定价机制,目前这部分不够明确。

苏剑: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企业,盈利是其主要目的。但是,债转股过程中存在风险,因为只有在转股企业成功实现企业经营业绩的改善、扭亏为盈的前提下,资产管理公司才能够实现盈利,因此股权风险较高。

要点2:

鼓励永续债、险资、公募等多种资金参与债转股 资管产品备案等制度将出台

新京报:针对刚刚提到的资金占用多、股权风险权重高的问题,本次工作要点进行了哪些制度安排?

苏剑:本次工作要点再次提到,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早在2013年,我国发行了第一只永续债,2017年实现305只发行数量,发行总额达3996.5亿元,其中发行主体以中高等级为主。2018年,外资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机构)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董希淼:工作要点还谈到,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这是一种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方式与手段,目的就是全方位引入各类资金来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温彬:债转股对银行资本金消耗大,现在银行除了用利润内援之外,还可通过创新一些资本工具解决。近期有两种解决资本金规模和实力的方式,一种是永续债,这在本次的工作要点中有提及,另一个是前两天公布的关于非上市的中小银行发行优先股的政策。

新京报:在鼓励市场化资本参与债转股的制度安排上,还有哪些不足?

苏剑:需要规范管理、定期估值和公开披露信息,培育发展成熟的企业可以优先推荐给主板市场,为它们建立上市绿色通道。此外,需要推进债转股的资产证券化,便于债转股资产的流通和盘活。

董希淼:本次工作要点特意提到,商业银行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既然股份制银行可以联合成立,那其他银行是不是也可以,或者一家银行牵头引入社会资本是不是也可以,我觉得思路可以更开放。

温彬:应该尽快出台债转股业务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支持政策,对商业银行等债权人向实施机构转让各类债权的定价规则、转让程序等做出操作性强的明确规定。

要点3:

去杠杆需完善一二级市场 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

新京报:本次工作要点谈及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您认为改革的背景与方向是怎样的?

苏剑:背景主要是当前新股发行制度使得二级市场投资者预期高度一致,盲目追涨,放大了价格扭曲,造成新股长期回报率低下。

预计股票发行制度会发生三点变化:第一,新股发行后连续上涨时间更长,新股二级市场极大市盈率更高(不论行业调整与否)。第二,新股上市后短期价格超涨,导致长期回报率低下。第三,创业板二级市场短期价格扭曲大于主板。根据行为金融学理论,对于市值较小、发展前景不确定性大的股票,投资者更容易盲目追涨,从而在短期内产生更大的价格扭曲。

董希淼:背景就是我国的杠杆率较高,要发展直接融资。

温彬:目前我国居民的储蓄率比较高,要通过银行进行转移,就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结构。要引导储蓄股权的话,就是鼓励大家直接买股票等产品。

改革的核心就是实行注册制。现在科创板推出也是在注册制上进行探索,未来可能其他主板、创业板都会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新京报:除了交易所,本次工作要点还提到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如何理解私募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

苏剑:由于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不同于以往的政策性债转股,转股对象企业、转股债权、转股价格和条件、资金筹集、股权管理和退出等都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的,政府不拉名单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主体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会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多的发挥空间。

董希淼:无论是发行永续债、支持外资进入,还是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主体发展,都是鼓励多样化的资金参与到债转股中。但这些资金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需要解决的最根本问题,还是要降低商业银行资金占用过多的问题,这样涌入的资金才有投资的平台。

温彬: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我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在未来,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甚至银行资管理财产品都可以成立类似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到债转股中。另外,可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范围也更加多元,以往的投资侧重可能是拟上市公司,那么未来是不是实施债转股的公司,也可以作为私募基金投资对象。

要点4:

第一季度杠杆率上升明显 本轮政策旨在债转股扩面提质

新京报:从今年5月起,关于去杠杆、债转股的政策频频发布。如何看待政策的密集出台?

董希淼:这与今年第一季度杠杆率上升得很明显,对风险的积聚影响很大有关。根据近期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杠杆率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宏观杠杆率再度攀升,企业杠杆率大幅反弹。

具体数字来看,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在一季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杠杆率由2018年末的243.7%上升至248.83%,增长了5.1个百分点,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相应地,M2/GDP、社会融资规模/GDP也增长。M2/GDP从2018年末的202.9%上升至206.31%,增长了3.4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与GDP之比从2018年末的22.98%上升至227.57%,增长了4.6个百分点。

苏剑:前些年我国宏观杠杆率每年平均上升十多个百分点,但2016年到2018年之间,宏观杠杆率每年平均上升只有5.8个百分点,速度下降了一半。其中2018年宏观杠杆率不仅没有上升,还下降了1.5个百分点,可见,当前的稳杠杆目标已经初步实现。

2018年的工作重点在于防风险,所以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今年则优先债转股增量的扩面提质,接下来将进一步从多方面推动债转股在量和质的扩张。

温斌:保持宏观杠杆率水平的稳定,是目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M2和社融的增长要跟名义GDP增速相适应。目前名义GDP在8.5%左右,跟M2的增速相适应,但社融超过了10%,还是略高。如此一来,宏观杠杆率的水平总体还是有所提升。

从整体来说,我国杠杆率偏高,跟债权融资占比较高、融资结构不合理有很大关系。按照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要求,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的结构,那么,直接融资的重点就是通过加大在资本市场投资,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新京报:总体而言,近期密集发布的政策较之以往有何不同?

苏剑:现阶段去杠杆的政策主要坚持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确保债务用于生产,其二是保证现金流的持续“造血”功能,激活中国经济的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董希淼: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总体而言并没有什么不同。政策不是越新越好,关键看落实得好不好。

温彬:更细化了一点,既包括在杠杆的前期,还包括中期乃至后期,对存量和增量都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上的要求。比如推进债转股的落地中资金来源的解决,提出永续债、外资、公募基金等切实方案,使政策操作性更强。

要在保持总量稳定的情况下,结构性地去杠杆、优化杠杆结构。这就包括最近一直提到的僵尸企业或者产能过剩的行业占用大量资源,该退出还是要退出,把资源用到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中。

背景

本轮去杠杆聚焦政府部门、实体企业和房地产

今年5月以来,去杠杆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在政府部门、实体企业和房地产领域均有体现。

长江证券研究所梳理发现,政府方面,明确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强调“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通过政府投资条例、央地财政事权划分等制度的配套组合,在加强地方政府融资监管的同时,明确地方财政支出责任,规范政府的杠杆行为。

实体方面,国常会提出“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同时明确“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长江证券研究所表示,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通过出清“僵尸企业”、推动落实市场化债转股等制度创新,化解存量债务、推动杠杆率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8月16日发改委出台《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上海等部分地区也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来实现企业注销。同时,市场化债转股也在加速推进,化解存量债务。5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进债转股的3条举措。

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资金到位率提升到41.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200多家企业。其中,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新增签约金额约3900亿元,新增落地金额约3800亿元。

苏剑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首先,“僵尸企业”占据部分信贷资源,但是这些企业产能过剩、东西卖不掉,使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此外,僵尸企业的存在不利于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阻碍其他优质企业的正常发展,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形成,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方面,5月以来,针对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融资监管明显趋严。银保监会在5月17日发布“23号文”,要求商业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不得违规进行房地产融资。

从8月初起,房地产信托政策也持续收紧,发改委还要求房企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

近期多家信托公司被银保监会约谈警示,被约谈的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业务被要求控制房地产信托规模增速、通道业务需备案审批等防线进行整改。

对此,普华永道中国分析称,近期一系列密集的政策组合,充分表达了监管部门坚持“房住不炒”的态度以及遏制房地产泡沫化的决心,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严监管已十分明显。

新京报记者 张姝欣 陈鹏 编辑 王宇 任婉晴 校对 范锦春

 

 

 

 

 

 

 

 

 

 

 

 

 

 

 

前言

债转股作为企业不良债务处置的一种可选途径,对企业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均有改善作用,因此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前些天,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通知》,再次引发债转股讨论热潮。今天带大家看看什么是债转股、具体流程如何操作、私募基金参与的方式以及债转股经典案例。

 

什么是债转股

当企业背负高额债务,且资不抵债,无法偿还时,可通过国家组建的金融管理公司,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成股权、产权的关系。

简而言之,就是把公司债务人转变为公司股东,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的过程,也是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

早在1998年,我国曾实施过一段时间的债转股,让不少深陷泥潭的国企,重获新生。但债转股的对象仅限于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却因负债而导致发展有限的企业,且数额有限,考察严格,有相关的规则,达标后才能债转股。

债转股条件及具体流程

1、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b、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c、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2、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a、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

b、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c、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d、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3、债转股的具体形式:

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4、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流程

具体的规定

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可见第一条)

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

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

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6.实现股权退出

a.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

b.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债转股的操作方式

债转股本身并不复杂,但当它与资本运营的其他手段结合起来后就有了十分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操作中可分别情况根据不同企业的条件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办法,尽可能地减少交易环节和成本,避免与制度发生冲突。

(1)债转股结合新股发售:对被债转股企业尚未改制上市的,债权方可以所拥有的债权作为出资参与债务方的股份制改造,将债权转为股权并通过新股发售变现。

(2)控股权转让中的债转股:企业控股权转让往往意味着企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等的改变,是企业重整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完成企业控股权的转让,被控股企业的债务负担能否妥善解决往往是关乎成败的重要因素。债转股在此方面则有广泛的运用空间。

(3)三角置换:债权方以所持债权置换债务方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或债权,包括债权转股权后的再置换。当债务方自身资产质量较差,债权人不能接受其债权转股权时,如果该债务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债权,三角置换式的债转股可以达成目的。

(4)债权转质押股权:当企业债务到期无法清偿时,债务方以本企业等值股权作抵押重新取得对债权方到期债权资产的占有。使用权,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质押期内债权方或享受按年度领取固定利息分红的优先股股东的待遇;或者享受按实际经营收益参与分红的普通股股东的待遇,质押期满债务方偿还原始债务。如债务方不能履约,债权方有权对质押股权进行处置。这种方式与股权直接转债权不同,质押期内,质押股份的股东并没有发生变化,债务人仍然是该部分股份的名义所有者,但不享受该部分股份所得红利,而是将其作为到期末清偿债务的利息交与质押权人,只有当质押期满后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债务时,质押权人处置股份时,才可能出现债权转股权或股权拍卖的情况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债务人可以延缓债务清偿的截止期限,又不失去对股权的名义控制;债权人在延展期内有利息收入的来源,并不立即失去债务偿还优先于股权分配的权利,比债权立即转股权更具灵活性。其不足之处在于适用范围较小,只适合企业仍能保持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固定现金流入,只是有短期债务清偿危机的情况。

(5)债权转回购股权:当企业债务到期后无法立即清偿时,债权债务双方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债权方以所持债权形式购买债务方等值股权(协议期内不办理股本或股权变更手续),转换价格以剔除该部分债务后的净资产值为据,同时约定债务方的回购期限及回购价。回购价有两种确定方式,其一是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及机会成本基础上确定,通常应以年利率表述;其二是订明以到期日等额股权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回购价。

上述5种方式中,方式1适合于企业或项日运营情况良好,只是由于该企业或项目负债经营,利息负担较重而影响经营效果,通过债转股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和减轻利息负担压力后,辅以一定的资本运作就可以达到企业或项目上市的情况,其优点在于能够以较好的企业形象上市,资本周转的时间不长;

方式3适合于债转股企业虽不具上市潜力的项目,但拥有期也上市企业。绩优企业的股份或债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所持债权置换债务方持有的第三方股权或债权,达到变现的目的;

方式4、5较前3种方式则具灵活性,既可享受债权优先偿还的权利,又可在债权确实无法及时兑现时,获得股权的担保,而且与前几种方式增加股份相比,方式4、5并不增加企业股份总数,且大股东不会有失去控制权的危险。因此,具体到不同的公司,债转股究竟使用哪种方式,应根据相关各方的目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相关背景来综合考虑。

债转股的目标企业

本轮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对于企业而言,债转股微观效果将体现为杠杆率降低、融资成本下降、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此外还将有助于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

从监管文件出发,实施机构希望救助的是目前债务负担重,经营陷入困境,但是未来前景光明的企业。

从前期债转股的案例来看,实施债转股的公司大多具备以下特点:

1、所处钢铁、有色等强周期行业;

2、集团公司存在上市子公司;

3、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资产负债率传导到上市公司主体;

4、公司盈利有好转的迹象或者潜力,或者有优质资产;

5、从债务结构来看,没有集中于某类债务的情况,长债占比较低。

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券转股权指导意见》中对于债转股标的企业的选择标准和债转股具体案列的选择标准来看,具备以下特征的企业有望成为债转股的目标企业:

1、行业:周期行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2、资产负债率:债务负担重,但债权债务关系明晰;

3、企业资质情况:有优质资产,未来盈利有望好转的企业;

4、企业的重要性:规模大,区域内和行业内重要的企业;

5、经营情况:企业近两年盈利情况较差,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流出。

具体在选择债转股标的时,会经过详细的尽调以及企业、银行、实施机构等多方的论证和博弈,这部分难以量化,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但是,周期行业和战略性新兴行业、拥有优质资产、行业龙头、未来盈利转好预期较大的受困公司更容易获得青睐。

私募基金参与债转股的几种方式

1、组建资产管理公司

私募公司可以参与组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参与债转股。

2、作为债转股基金的出资方

在大型企业实施债转股时,由于购买债权需要的资金比较庞大,实施机构往往采用“子公司设立基金”方式来实施,而私募基金可以作为出资方参与基金,并获得投资回报。

3、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

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发起设立募集私募基金,并管理其投资的资产。

4、受托管理债转股资产

私募机构可发挥自身优势,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发起、管理不良资产基金的方式,将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后的股权打包接收过来进行管理后退出,赚取管理费及转让收益。

5、受让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后的股权

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后,股权的推出途径有企业IPO、挂牌新三板、并购或直接转让给其他收购方。私募基金擅长投资管理及退出,接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经过整合后退出盈利。

6、为债转股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在债转股实施过程中,私募机构既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平台参与协调企业多个债权人的关系,保持各方债权人的共同进退。也可以凭借自己对不良资产的处置经验与在“募投管退”领域丰富的投资经验,为银行提供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并设计债转股方案,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增加债转股实施的成功率。

债转股案例分析

有关债转股的案例不少,其中最经典的当属长航凤凰(3.24 -0.92%,诊股)。

1、相关背景

长航凤凰:主营业务从事干货运输,是我国内河经营干散货专业化运输规模最大的企业。但在2011-2012年受船舶行业连续亏损2年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13年到达资不抵债的情况。

后被其债权人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公司、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长航凤凰实施重整。

2、整改措施

2014年2月25日,长航凤凰披露重整计划,以长航凤凰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37,361,152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部分用于偿付长航凤凰的各类债务和费用。

3、恢复上市之后

2015年12月18日长航凤凰恢复上市的首日交易情况,长航凤凰开盘价为18元,股价当日最高冲至21.6元,最终报收21.2元,涨幅1154%,当日成交量3.3 亿股,成交额达65.64亿元,远超132家债权人45.74亿元的普通债权总额。

最终长航凤凰对进行了一系列的裁员及资产清理及运作后,使公司避免被实施破产清算,给予公司持续经营的机会,而公司的信用品质也得以大幅提升。

然而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起死回生”,债转股涉及债权与股权两种资产的转换,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进行债转股之前,要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及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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