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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理财 重庆(融资理财 丽水)

2023-04-28 19:35分类:价值投资 阅读:

“今年8月,公司限电停产,多亏建设银行线上绿色供应链贷款,在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之前及时保障了公司采购的资金需求,帮助公司节约成本100余万元,为我们持续经营提供了底气。”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重庆巴南经济园区某绿色企业负责人谈起前不久渡过的“难关”,连连感叹。该企业从事环保设备制造,是全国首批环保装备专精特新企业。

这是建行重庆市分行绿色金融助力“重庆绿色制造”发展的一个缩影。建行重庆市分行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积极支持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聚焦重庆市“十四五”工业绿色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政策、专属服务、专业模式、专门产品等“四专”措施,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制造业能力。

用好政策组合拳,绿色信贷资源助推“重庆绿色制造”。近年来,建总行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制造业、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行重庆市分行整合运用“制造业+绿色金融”差别化支持政策,发挥在信贷资源配置、价格政策、审批权限、业务效率等方面的政策优势,提升对重庆地区绿色制造业领域的拓展效能;有效发挥“制造业信贷+绿色信贷”白名单机制,以更大的优惠力度服务优质企业,实现绿色信贷资源的精准投放;配置“制造业+绿色”专项激励机制,聚合全行之力服务拓展“重庆绿色造”领域。今年上半年,该行绿色制造贷款投放超过100亿元,同业领先;绿色制造贷款增速超过绿色贷款平均增速22个百分点;实现与海装风电、顺博铝合金、国际复合、泰山电缆、再生科技等优质绿色制造企业的深度合作,将22户绿色制造企业纳入“绿色信贷客户白名单”,给予重点支持。

下好服务先手棋,助力重庆笔电产业发展。作为老牌工业基地,重庆市正在全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2021年,重庆笔电产量超过1亿台,产值逾4000亿元。建行重庆市分行积极跟进重庆产业布局,支持国内国外经济双循环,发挥国际业务同业领先优势,在同业中率先与入驻重庆笔电企业开展业务合作,依托建行集团成熟的国际结算通道,综合运用跨境融资、委托付款、海外代付、跨境风参等多元国际贸易融资及国际结算产品体系,为此类客户量身订制服务方案,满足客户跨境结算、投融资、理财、避险等“一揽子”金融服务需求。近年来,该行向笔电企业提供的综合融资规模保持在100亿元左右,市场份额同业领先。2022年上半年,该行向笔电企业投放贷款超过50亿元,支持节能型笔记本电脑的生产。

增强模式辐射度,服务绿色制造产业链协同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是绿色金融与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融合与创新。着力锻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建行重庆市分行大力推广绿色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为重点绿色制造企业及上下游搭建丰富的集融资、结算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绿色产业链信息流、资金流、产品流的高效协调运转,降低链条整体融资成本,助力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建行重庆市分行向风电装备及零部件制造、智能电网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绿色建材等核心企业及上下游进行拓展,实施绿色金融补链强链行动,拓展绿色供应链核心企业10余家,新发放绿色供应链融资14亿元,以绿色供应链线上融资模式支持小微企业上百家。

提升产品研发力,谋划打造绿色制造服务品牌。建行重庆市分行积极探索研发适合绿色制造需求的产品服务方案,制定了《小微企业绿色制造业综合服务方案》,针对绿色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购置厂房需求开发了“入园贷”,并创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助力绿色制造企业有效运用碳配额资产为融资担保增信。今年,该行以绿色金融试点为契机,规划聚集新能源汽车、清洁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化学储能等绿色新兴产业链服务场景创新开发产品;围绕绿色制造业龙头、高技术产业领域核心企业,积极探索源头对接、信息共享、平台化服务的绿色产业链服务新模式,打造绿色制造融资产品品牌。

建行重庆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行将全面落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和建总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融入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大局,全力服务重庆绿色制造创新发展。(建行重庆市分行 供稿)

 

(图源:度小满官网)

 

密集融资

作者 | 谢美浴

度小满小贷又一融资项目获受理。

深交所平台显示,“国联满悦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为已受理,更新日期为2023年3月2日,项目类别为ABS,拟发行金额100亿元。发行人为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度小满小贷”),管理人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度小满小贷今年已有两笔融资项目获通过。

上交所显示,“国联-度小满消费分期3号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为已通过,更新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项目类别为ABS,拟发行金额50亿元。

深交所显示,“国联证券-小满助业1号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为已通过,更新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项目类别为ABS,拟发行金额50亿元。

近两年,度小满小贷持续融资。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度小满小贷在上交所、深交所合计通过的融资项目共计480亿元。

度小满小贷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740000万元,曾用名重庆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9年更名,经营范围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其股东为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度小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背后为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度小满小贷是度小满微信公众号的认证主体。

小贷只是度小满的一个业务板块,其还有理财、保险经纪、支付、金融科技等板块,合作伙伴包括100+银行机构、10+持牌消金、30+保险机构。

度小满的前身是百度金融,2015年百度成立金融服务事业群组,加速在金融领域的布局。2018年4月,百度宣布旗下金融服务事业群正式完成拆分融资协议签署,拆分后将启用全新品牌“度小满”,实现独立运营。

百度集团在2021年年报中表示,“我们仍是度小满的最大股东,会面临度小满亏损的风险。”

据称,在完成金融服务业务(“度小满”)的一系列法律重组及资本重组后,百度集团按全面稀释保留度小满41%的股份,由于公司对度小满仍有重大影响,故根据ASC 323将度小满计为权益法投资。

2019-2021年,百度集团权益法投资的总收入分别为12,598百万元、13,981百万元、21,380百万元;净利润分别为亏损638百万元、亏损832百万元、盈利2065百万元;归属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分别为亏损933百万元、亏损891百万元、盈利2040百万元。

且财报显示,度小满和百度集团还存在借款交易。

2018年,百度集团向度小满提供三项定期借款,合计金额为38亿元,年期介乎两年至五年,用作营运资金。度小满于2020年10月偿还了一笔本金金额为500百万元的定期借款。截至2022年2月28日,度小满未偿还本金金额合计为33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 今天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版面截图

近段时间以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P2P网贷)风险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关注。P2P跑路、“原始股”成灾、银行理财“飞单”、“假信托”张冠李戴……层出不穷的金融诈骗给受害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也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

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介绍了当前防范、打击金融犯罪的情况。

打金融创新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

2011年2月,周辉注册成立中宝投资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上线运营“中宝投资”网络平台。借款人(发标人)在“中保投资”网络平台注册、缴纳会费后,可发布各种招标信息,吸引投资人投资。投资人在网络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可参与投标,将投资款汇至8个周辉的个人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运行前期,周辉通过网络平台为13个借款人提供总金额约170万余元的融资服务,因部分借款人未能还清借款造成公司亏损,此后,周辉自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陆续虚构34个借款人,发布大量虚假抵押标、宝石标等,以支付投资人约20%的年化收益率及额外奖励等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所募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全部由周辉个人掌控和支配。除部分用于归还投资人到期的本金及收益外,其余主要用于购买房产、高档车辆、首饰等。这些资产绝大部分登记在周辉名下或供周辉个人使用。2011年5月至案发,周辉通过“中宝投资”网络平台累计向全国1586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共计10.3亿余元,除支付本金及收益回报6.91亿余元外,尚有3.56亿余元无法归还。

2015年8月1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辉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返还各集资参与人。

“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客观上使得如周辉一样的不法分子得以浑水摸鱼,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周辉集资诈骗案二审承办人、浙江省检察院检察官赵宝琦介绍。

据了解,目前,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违法犯罪的甄别和监管还存在较大难度,如P2P平台在其发展初期和壮大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很难对真实资金使用人身份、资金用途进行调查核实和甄别、监管。

“部分投资人风险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分子虚构的高息回报所诱惑,即便有所认识,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的接盘人或者对自身极度自信,抱着‘薅羊毛’、捞一把就跑的心理。” 赵宝琦说。

傍上“互联网+”,传销具有更强欺骗性

2011年6月,叶经生等人成立宝乔公司,先后开发“经销商管理系统网站”“金乔网商城网站”(以下简称金乔网)。以网络为平台,或通过招商会、论坛等形式,宣传、推广金乔网的经营模式。

金乔网的经营模式是:经上线经销商会员推荐并缴纳保证金成为经销商会员,无需购买商品,只需发展下线经销商,根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数获得推荐奖金,晋升级别成为股权会员,享受股权分红。经销商会员或消费者在金乔网经销商会员处购物消费满120元以上,向宝乔公司支付消费金额10%的现金,即可注册成为返利会员,参与消费额双倍返利,并可获一倍现金返利和一倍的金乔币(虚拟电子货币)返利。金乔网在全国各地设立省、地区、县(市、区)三级区域运营中心,各运营中心设区域代理,由经销商会员负责本区域会员的发展和管理,享受区域范围内不同种类业绩一定比例的提成奖励。

2011年11月,叶青松经他人推荐加入金乔网,缴纳三份保证金并注册了三个经销商会员号。因发展会员积极,经金乔网审批成为浙江省区域总代理,负责金乔网在浙江省的推广和发展。

截至案发,金乔网注册会员3万余人,其中注册经销商会员1.8万余人。在全国各地发展省、地区、县三级区域代理300余家,涉案金额1.5亿余元。叶青松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经销商会员1886人,收取浙江省区域会员保证金、参与返利的消费额10%现金、区域代理费等共计3000余万元,通过银行转汇给叶经生。叶青松通过抽取保证金推荐奖金、股权分红、消费返利等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70余万元。

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松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叶经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叶青松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扣押和冻结的涉案财物予以没收,继续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叶经生案是当前新型网络传销的典型代表。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说。

据了解,网络传销犯罪形式多样,除了叶经生案这种网络购物返利模式,还有虚拟币模式、原始股模式、微商传销模式、点击广告返利模式、慈善互助模式等等。

高息诱惑面前,投资要理性、审慎

“从发案数量上来看,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介绍。

2017年,就非法集资类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别上升6.18%和4.50%。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233件7186人,同比分别上升38.18%和35.51%。

万春表示,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不断增多,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呈现出以下发案特点:一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二是金融犯罪影响面广、处置难度大。三是犯罪手段呈现网络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四是犯罪多层级集团化作案,欺骗性较强。五是内外勾连作案,追赃难度大,被害人往往损失惨重。

近日,在“金融防诈骗”宣传活动现场,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黄奕向市民介绍了面对金融诈骗容易陷入的误区。“不少诈骗分子谎称自己的公司是政府部门批准的,有金融牌照,集资是合法的。其实,金融牌照有很多种,拿到金融牌照,不意味着都可以卖‘理财产品’,也不意味着都可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有的理财公司把备案证明说成是政府部门审批的金融牌照,这是偷换概念。”

“在P2P平台跑路事件发生后,不少投资者选择不报案,因为觉得报案了也追不回损失。其实,早点报案,公安机关就有机会帮助投资者多挽回一点损失。否则,公安机关需要更辛苦地去收集其他证据,可能会影响案件办理、资产处置的进度。”黄奕说。

在实践中,老百姓如何识别、防范让人眼花缭乱的新型传销活动呢?邹利伟表示,一是要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双眼,要保持头脑清醒,理性判断。三是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

赵宝琦认为,“要实现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投资人必须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前还房贷如火如荼,风险悄然而至,特别是用经营贷还房贷,很可能房子不保。

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起“经营贷用于归还房贷,银行起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案件,该院判决银行胜诉。

180万经营贷用来还房贷,法院判决立即还款

广州中院公布的这则案例显示,借款人肖某联合保证人某公司与银行签订经营贷款合同,借款180万元,5年期,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后来银保监部门查证发现,肖某将部分贷款挪用于偿还房贷,且拒绝提供资金用途证明。

于是,银行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肖某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并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肖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若肖某不履行债务,肖某抵押的房产将被拍卖用于还债,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用经营贷还房贷,有五大风险

用经营贷还房贷,或将房贷转成经营货,这几年成了不少买房者心照不宣的“秘笈”,虽然银保监会三令五申禁止此类违规行为,但在巨大的利差面前,加上个别机构大开方便之门,很多人还是会明知故犯。

在杭州,近期就有不少人接到中介的电话,推销房贷转经营贷,年化利率3.2%甚至更低,有房就能办,而且会提供“全套服务”,说词非常有诱惑力。

对此,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媚媚提醒,无论推销电话说得多么天花乱坠,申请贷款的人都要牢记一点:目前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利率确实比较低,也容易办,但这些贷款均不允许用于购置房屋或者投资理财,一旦查实违规使用贷款,银行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她就经办过这类案件,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

她说,有些中介甚至银行给房贷转经营贷的申请人提供“便利”,有些人为了申请成功,还会提供虚假材料,一旦查实,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骗取贷款罪,最高量刑可达七年。

事实上,银行近期办理提前房贷申请时,也加强了对还款资金来源的审核,杭州的楼女士前不久去某国有大行申请提前还贷,被要求签署承诺书,承诺提前还贷资金不属于经营贷资金。

银行的压力来自监管。最近中国银保监会开出了不少大额罚单,其中大多涉及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产或理财、证券领域。

浙江银保监局2月份开出了罚单显示,丽水、绍兴、温州有多家银行由于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其中一家案由为“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浙江银保监局早在去年12月就发布了风险提示,直接指出经营贷换房贷不是“馅饼”是陷阱。一般情况下,“贷款中介”会先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于结清房贷,再让借款人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借款人用该笔经营贷款偿还“贷款中介”的借款并支付一定服务费。部分“贷款中介”宣称“包办注册公司流程”,“帮助”借款人顺利获批经营贷款,实际却是利用借款人信息注册一个无业务、无流水的“空壳”公司。

浙江银保监局提醒,经营贷换房贷存在五大风险:骗取贷款的法律风险、违规用贷的违约风险、贷款存续的续贷风险、转贷过程中的财务风险、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及贷款被骗风险。

橙柿互动记者 朱文科 编辑 薛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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