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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电力股票(上海电力股票)

2023-07-08 01:12分类:帐户交易 阅读:

近日,桂东电力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2〕4号)。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收购人声明

(二)重大事项情况

年 月 日

②电力销售

2018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官网上同时公布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中对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做出了明确界定。通知中确定了配电区域的唯一性、区域性和一致性:

(3)收购人的配售电业务与上市公司的配售电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①广西地区整体的电网概况

(二)收购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重要内容提示:

(5)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桂东电力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3)获得贺州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国资委批复;

广投集团及上市公司在发电领域及配售电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的重合,但是由于电力行业体制的独特性,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根据《准则16号》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有关规定,桂东电力在本次无偿划转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即《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日(2018年11月27日)前六个月,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项目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桂东电力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持有广投集团100%的股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国资委对广投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广西国资委为广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投集团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大信审字[2017]第5-00246号),审计意见主要如下:“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周炼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投集团承诺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桂东电力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发改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调用化石类发电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机组的调度顺序优先于火力发电机组;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25号)的规定,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因此,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机组的调度顺序优先于火力发电机组,并且享受优先保障收购的政策。截至目前,收购人及上市公司的水电发电机组均属于优先保障的节能电力,不会出现竞争的情形。

金融界股票3月19日讯 今日桂东电力开盘报21.68元,截止收盘,该股涨5.8%报22.99元,当日振幅为11.92%,换手5.14%,成交金额为3.23亿元。5日内涨幅为20.35%。

3月19日该股净流入金额7322.47万元,主力净流入6827.63万元,中单净流入538.24万元,散户净流出43.4万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桂东电力营业收入13.38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7.489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31.6487%,基本每股收益0.1891元。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注 2:净资产收益率=2×净利润/(净资产期末数+净资产期初数)×100%

股票种类:A股

②桂东电力发电企业经营情况(2017年度数据)

①电力采购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水电厂所属流域受到强降雨的影响不大。公司上半年完成发电量9.44亿千瓦时(含小水电),比上年同期减少23.62%。

1、公司前期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前期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贺州燃煤发电项目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贺州燃煤发电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发电。

3、经公司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除前述公司前期已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桂旭能源公司贺州燃煤发电项目获得核准建设事项外,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与上年同期相比少,自发电量同比下降。1-6月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水电厂完成发电量9.44亿千瓦时(含小水电),比上年同期下降23.62%,其中下属合面狮水电厂完成发电量1.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2.61%;控股93%的桂能电力昭平水电厂完成发电量1.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27%;控股85.12%的桂海电力下福水电厂完成发电量1.1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63%;控股76%的桂江电力巴江口水电厂完成发电量2.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25%;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公司京南水电厂完成发电量1.4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75%。售电方面,受疫情影响社会用电量减少,报告期实现财务售电量18.7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7%;外购电量合计9.9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实现营业收入1,134,956.26万元,同比增长46.93%,其中电力销售收入82,653.94万元,同比下降1.54%,油品业务销售收入1,050,931.40万元,同比增长56.73%。上半年营业利润亏损6,615.12万元,同比下降126.19% ;净利润-5,671.14万元,同比下降130.51%;每股收益-0.0660元,同比下降13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8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46.35万元,同比下降28.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0380元,同比下降28.84%。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1)主营业务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各水电厂来水流域同比偏少,自发电量同比下降23.62% (下降29,190.44万千瓦时),外购电量增加,发、供电利润同比减少;油品业务受疫情及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出货量减少,价格空间收窄,毛利减少,仓储费用及资金费用增加,利润减少。(2)非经营性损益影响,主要是国海证券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9,926.62万元(扣除所得税后)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当期利润为负值,扣除该主要影响后,当期净利润同比略有下降。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姑婆山增量配电网项目、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桂东电力110千伏电网(南片)完善工程等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工期计划,落实主体责任和人员,滚动实施,通力配合,严把质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强化经营管理。围绕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和任务,采取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方式保经营,通过及时分析做好经营预测,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发挥导向能效,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可控在控;通过落实政府加快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4月至5月,公司售电量有了明显增长,逐渐接近去年同期水平;广西永盛在资金存量减少,市场疲软的情况下,采取灵活的快进快出销售策略,与上下游客户保持紧切的联系,确保了收入同比增长。

3、加强安全管理力度,保障公司安全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复产复工,部署“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加强防汛管理,保障安全度汛,有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4、强化资金管理,多渠道筹资的同时积极压降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管理效益。一是通过国开证券-广西桂东电力电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募集10亿元资金;二是利用国家、自治区在疫情期间的信贷支持政策获得了部分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享受贴息政策,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复工复产提档加速;三是通过以低成本资金置换高成本资金的方式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

5、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投能源所持有的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桥巩水电站资产注入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资产和装机规模,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持续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努力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及自身经营管理的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贺州市红十字会捐赠现金200万元人民币,并向贺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捐赠价值25万元的医疗设备,助力抗击新冠疫情。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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