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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盛股票)

2023-08-20 06:43分类:价值投资 阅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浙江龙盛股票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9-05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关注到个别网络媒体报道公司存货规模远超同行的事项,现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9年开始在上海市闸北区投资建设“闸北区319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和“闸北区彭越浦6号地块(348、34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上述项目均为安置房项目,属于政府回购项目,资金回笼相对安全,这也是公司在上海的第一次房地产投资的尝试性项目,后又投资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271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同时,公司在继续围绕特殊化学品主业不变的前提下,利用公司积聚的综合资源,拓展一线城市房地产业务从而实现资产配置的目标,在上海静安区陆续投资了大统基地旧区改造项目和华兴新城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投入的四个房地产项目如下:

截止目前六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展情况如下:

注:因2017年11月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若干意见》,提出对有价值的老房子从“拆改留并举,以拆为主”转向“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修缮改造,项目开发进度有一定的延期。

2、上述六个项目融资及资产抵押情况

上述六个项目中,仅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的存货1,380,067万元抵押给银行,用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牵头的200亿元银团贷款抵押所需(详2016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银团贷款及抵押合同的公告》),截止2018年末已融资提款994,362.82万元,其他项目不存在银行贷款及抵押情况。

二、关于公司存货的情况说明

1、截止2018年末公司按产品分类的存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截止2018年末公司主要存货存放情况如下:

(1) 化工业务存货存放情况

境内:存货原值为188,319万元,存货净值为187,590万元,存货减值729万元,主要存放在下列公司的仓库或车间:

境外:存货原值为292,441万元,存货净值为267,006万元,存货减值25,435万元,主要存放在以下子公司的仓库或车间:

公司化工产品存货根据化工产品存放要求存放。

(2)其他业务存货存放情况

境内:存货原值为15,750万元,存货净值为15,646万元,存货减值104万元,主要存放在以下子公司的仓库或车间: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无存货在境外。

公司存货不存在不真实、计量不准确的情况。

3、自2012年起公司房地产业务存货情况如下:

4、若剔除房地产业务后,自2012年起与同行其他三家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若剔除房地产的存货,公司其他业务的存货情况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存货的增加与公司业务的发展相吻合,存货周转率与同行其他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值接近,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正常。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不存在不真实、计量不准确的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浙江龙盛(600352.SH)控股股东之一阮伟祥解质3500万股

智通财经APP讯,浙江龙盛(600352.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成员之一阮伟祥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质,本次解质股份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8%。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2-00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染化”)、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金冠”)、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捷盛”)和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染化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绍兴金冠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捷盛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科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及其利息、费用。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实际累计向浙江染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50亿元,向绍兴金冠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5.98亿元,向浙江捷盛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0.15亿元,向浙江科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04亿元,均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签署四份《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绍兴金冠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捷盛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浙江科永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及其利息、费用。

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实际累计向浙江染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50亿元,向绍兴金冠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5.98亿元,向浙江捷盛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0.15亿元,向浙江科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04亿元,均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7日、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胡顺勇

注册资本:354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893,959.68万元、负债总额573,144.7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5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2,489.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2,024.0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1,581.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321.82万元;2021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40,560.79万元、负债总额631,800.2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91,451.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65,092.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91,186.7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1,429.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212.56万元。

(二)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苏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肥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99,821.17万元、负债总额228,136.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7,481.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0,499.1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521.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977.59万元;2021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1,410.00万元、负债总额275,073.2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4,344.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4,990.8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3,939.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361.70 万元。

(三)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阮小云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年产:35万吨硫酸、7万吨发烟硫酸、1万吨液体二氧化硫、4000吨液体三氧化硫、13万吨亚硝酰硫酸、10万吨硫磺(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亚硫酸钠、水蒸汽(热力);销售:自产产品;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咨询与技术服务;染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2,215.39万元、负债总额29,572.2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572.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2,643.1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908.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48.62万元;2021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4,851.89万元、负债总额46,093.7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6,093.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8,758.1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085.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15.03万元。

(四)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小红

注册资本:1,510万美元

经营范围:活性染料、酸性染料、靛蓝染料和蓝色谱活性染料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6,996.84万元、负债总额91,471.8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556.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5,524.9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200.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78万元;2021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28,651.08万元、负债总额91,442.2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0,570.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7,208.8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479.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83.82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若存在下属子公司的,则其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染化《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绍兴金冠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 1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三)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捷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科永《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68.6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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