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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12:21分类:看盘技巧 阅读:

证券公司客服打来电话

邀你入群交流炒股

这样的套路你遇到过吗?

日前,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一吸粉引流诈骗团伙主犯徐某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等7名团伙成员四年六个月至两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引导侦查收集诈骗证据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2021年3月,徐某在汉川市租赁场地,购买手机、电脑、办公桌椅等作案工具,招揽李某等7人,根据上线提供的话术、电话号码、微信群二维码等,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以内部股票交流、专家指导炒股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加入上线控制的微信群,再由上线实施诈骗。

每骗一人入群,上线便支付给徐某100元至140元提成。徐某则按进群1人50元的价格支付李某等人提成工资。截至案发,该团伙拉了739人入群,从上线处分赃5万余元。

2021年5月20日,汉川市公安局以徐某等8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汉川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高志雄审查该案时发现,该团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毫无疑问,但从其与上线的合作交流情况来看,很有可能与上线合谋诈骗。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和证据,该院决定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上述人员,随后建议公安机关将侦查重点和侦查方向调整到诈骗事实上来,并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提出具体侦查建议:将查扣的手机、电脑、U盘等电子物证送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勘验、检查和鉴定,查找涉嫌诈骗的相关证据;围绕诈骗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该团伙使用上线提供的诈骗话术、与上线在微信群中的聊天记录、与上线之间的交易流水等证据,查明该团伙是否与上线合谋为诈骗提供帮助;根据引流数据,反向查找被害人。

找到被害人锁定诈骗犯罪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公安机关对查扣的手机、电脑、U盘等物证进行了专业勘验和鉴定,发现了上线发送给该团伙的诈骗话术、规避风险提示、炸群应对等书证。这些证据表明徐某团伙与上线有着紧密的联系与合作,该团伙不仅按照上线的指示为其吸粉引流,还对上线下一步的诈骗行为有着明确的认知。因此,该团伙与其上线存在“事先通谋”诈骗的嫌疑。

“虽然找到了一些诈骗犯罪认定证据,但因为该团伙没有直接实施诈骗,无法确定哪些人是其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没有被害人,本案很难被定性诈骗犯罪。”高志雄告诉记者,检察机关随后向办案民警提出建议:将已经被吸粉的被害人电话号码导入全国反电诈协作平台,比对已经报警的被害人数据库,查找是否有被害人被骗;按照收集到的数据,对吸粉引流的739人逐一拨打电话号码,询问是否被骗。

最终,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办案民警找到了两名被害人,他们分别被诈骗1万元、40万元。

“徐某等人明知上线实施诈骗犯罪而与其合作,不仅冒用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还积极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而最终被骗,实质上完成了整个诈骗犯罪中的欺骗环节,与上线的骗财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诈骗链条,构成诈骗共犯。”高志雄说。至此,本案涉嫌诈骗的犯罪证据已基本查清。

深挖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徐某团伙是通过拨打电话来吸粉引流的,那这些电话号码信息又从何而来?”高志雄敏锐地察觉到该案可能还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随后,该院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对该团伙的所有手机号码进行勘验、鉴定,查明拨打诈骗电话条数。同时在侦查期限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主动争取上级检察院支持,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在延长的侦查期限内,公安机关调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及通话清单,并请专业机构对拨打电话条数进行统计和鉴定,最终查明该团伙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拨打诈骗电话16069条。而这些电话号码信息均系从徐某U盘中查获。据徐某交代,这些电话号码有一些是从上线那里获取的,有一些是他自己购买的,还有一些是他从网络群里下载的。

经查,该团伙中的7人在作案期间拨打诈骗电话条数均达到5000条以上,同时从U盘中查获徐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400余万条。

最终,检察机关以徐某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另外7人涉嫌诈骗罪将该案起诉至法院。目前,该团伙的上线身份均已查明,其中二人因涉嫌其他诈骗行为被外省公安机关抓获,另有一人正被上网追逃。

来源:检察日报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7日电 (罗琨)在现实生活中,老师负责传道授业解惑,而在网络上,如果有人自称“老师”,你可得当心了!近日,坐拥1300万微博粉丝的知名私募基金经理但斌在微博上发布辟谣声明称,近期遭遇不法分子冒充,通过网络公开信息盗用但斌个人微信图片以其名义注册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股市观点等信息,或创建微信号(群)以推荐股票、指导操作等方式以诱导广大投资者谋取非法利益。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转发了上述微博称:声援但斌!因为仿冒李大霄的更加严重!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了解,这类不法分子通常自称为“老师”,声称可以给投资者推荐稳赚不赔的股票或者其他投资品种。真相究竟如何呢?

  亲历炒股群套路:不上钩就被移出群聊

  近日,中新经纬记者就被一个自称为“林老师”的网友拉入了一个微信群聊。在这个群聊中,“林老师”被其他群友尊称为”股神”。

  在加入群聊后,每天都有群友在群内晒自己账户收益,并表达对“林老师”的感激之情:今天真爽,跟着大佬就是有肉吃,太厉害了,佩服佩服。其他群友则会附和称,“还好前面听了林老师的话,调仓换股,不然现在还套着,哪能有钱赚。”

  “林老师”也会经常在群里推荐一些股票,并发送一些交易笔记。如果股票上涨了,有群友就会在群里晒出自己的交割单,便对“林老师​”进行吹捧:厉害,买进去就赚钱。

截图来源:微信群聊

  一名曾经被炒股群套路骗了数万元的投资者张女士告诉记者,这种炒股群里一般除了投资者外,其他人都是托。“有一个人扮演股神,有人负责吹捧,有人负责晒收益,角色分工明确,全方位打消投资者的顾虑。如果你细心观察,你会发现,经常在群里表达对老师感激之情的都是那几个相同的头像。”

  为什么“老师”推荐的股票还真的就上涨了呢?张女士说,这是一个概率问题。“这样的群他们建了无数个,每个群都推荐不同的票,总有票是会涨的,涨的群就留下来,跌了的可以原地解散,这样你看到的时候,就以为老师推荐的股票都上涨了。”

  张女士回忆说,当时正是这样的套路,让她一步步对“老师”的荐股实力深信不疑,最终听信“老师”的话将数万元打入了指定的交易平台,最后不仅没有获得“老师”口中宣称的超额收益,连本金也无法追回,而“老师”则消失得无影无踪。

  除了拉群聊以外,“林老师”还多次给记者发微信,要求记者将持仓股票截图给他,他可以进行付费指导,还称只要跟随其建仓收益率至少能达到50%。在得知记者无意付费,也无意跟随其一起建仓后,“林老师”不久便拉黑了记者,群管理员也将记者移出了群聊。

  炒股群骗局频发

  近年来,炒股群骗局在各地频发,看似简单的套路让不少投资者遭受了财产损失。中新经纬记者以“炒股群”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发现相关文书多达90余条,多数案件为诈骗类刑事案件。各地警方也经常发布提示,提醒投资者注意非法荐股的风险。

  今年9月10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任帅等人通过使用话术利用QQ、微信软件发布虚假广告,向不特定大众宣传“牛股、好票”等虚假信息,寻找有意向的炒股客户。

  在获得客户信任后,上述被告人将“老师”微信号推送给客户,再由被告人涂先晨、蔡啸、任帅假冒“老师”指导客户进行炒股操作,上述业务员随即在所建立的炒股微信群中充当“水军”,引诱客户登录该公司提供的“安某”“智慧策略”等投资软件平台进行炒股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客户所投入的资金在进入上述软件平台后并未进入真实的证券交易市场,上述被告人再通过引诱客户加大投资、提升杠杆率、要求客户频繁交易以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方式使得客户在上述投资软件平台内迅速亏损,客户亏损的投资款由上述软件平台与“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按比例分账。这一套路与前文张女士所述如出一辙。

  上述文书显示,截至案发前,被告人任帅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先后骗取受害者共计90余万元人民币。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个以炒股群诱导投资者炒原油期货的公司内部员工廖某透露,其所在公司是这样获利的:若是公司做市商,就是客户对赌,客户亏的钱就是公司的利润,若公司不做商,公司以交易手续费和仓息盈利。简单说,就是这类平台以客户亏损为目的,客户亏得越多,他们赚得越多。

  中新经纬注意到,在上述案例中,截至案发,客户从该非法电子商务平台入金1781.25万元,出金776.12万元,支付手续费266.33万元,支付利息101.31万元,公司则从中累计非法营收近1000万元。也就是说除了手续费和利息外,该平台还吞噬了客户的大部分本金。

  如何防范“炒股群”骗局

  值得注意的是,不法分子近期也在更新自己的话术。一些投资者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自己曾被冒充快递小哥的人拉入过荐股群。这一套路也很简单:骗子先将头像换成快递公司的logo,再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好友,备注信息称送快递但电话打不通,成功加好友一段时间后便会将用户拉入荐股群。

资料图:证监会。中新经纬 图

  此前,证监会官网曾发布过一篇名为“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的文章,该文章详细总结了“非法荐股”的套路:

  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证监会提醒,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事实上,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刑法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家提醒,目前类似的虚假交易平台通常无需投资者开通证券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投资者应对类似平台保持高度警惕,在遭遇股票群类似骗局后,一定要及时报警。(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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