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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信托融资产品)

2023-04-07 21:25分类:股指期货 阅读:

为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7月28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联合湛江市金融工作局、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湛江市核心企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对接中征平台上线启用仪式暨应收账款融资政策宣介会。此次会议采取“线下+线上”并行的形式,面向全社会进行了视频直播,共吸引了500余家机构,近7万人次线上观看。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方表示,将继续做好自身发展,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壮大。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方希望广东粤海饲料集团利用好中征平台,协助上游企业盘活存量资金,助力企业发展。

湛江市金融工作局方认为系统对接上线是推动供应链发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的社会担当;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方希望银行机构能够利用中征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方强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等有实力的核心企业充分利用中征平台这一国家级的金融基础设施,可以发挥线上业务的优势,在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带动上游企业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同时请辖区各银行机构为企业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争取促成更多活跃供应链,为广东省其他企业提供借鉴经验。

启用仪式结束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政策宣介,也对中征平台相关业务进行了讲解。

据悉,中征平台全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免费的、公益的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旨在服务于应收账款融资交易、促进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平台通过与财政部门、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进行系统对接,实现全流程、高效率、可持续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能解决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账款确认难、通知送达难等制约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关键问题,提高融资效率和融资成功率。

【记者】陈思亮

【通讯员】莫嘉雯

【作者】 陈思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导读:融资服务平台不仅为应收账款业务线上化提供了系统支持,同时也为政府部门引导构建融资服务长效机制提供了政策抓手

 

作者|张子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1期

 

从2007年《物权法》首次对应收账款质押作出规定,到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再到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动产融资已成为支持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22年10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为促进动产融资发展,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支持和指导下,征信中心于2013年底建成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应收账款融资领域的全国性信息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在银企间搭建起信息沟通桥梁,为应收账款融资线上化提供系统支持,为政府部门完善动产融资政策环境提供抓手。经过近十年的探索,融资服务平台逐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市场需求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机制。

 

推动发展线上化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针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风控难、操作不便捷等业务痛点,融资服务平台创新提出了数字化、线上化的解决方案,助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获得感和便利度。融资服务平台既畅通了产业端和资金端数据交互的渠道,助力金融机构实现线上授信、线上审核放贷,又搭建了银企双向沟通融资需求的桥梁,支持企业在线确认账款、发起融资申请,实现“一站式”融资(见图1)。

 

释放数据价值,推动商业信用转化。融资服务平台通过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系统直连,将供应链贸易数据(包括历史贸易情况、应付账款等)和政府采购数据(包括中标公告、采购合同等)传输至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系统,有效帮助金融机构缓解风控痛点,提高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的效率。借助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可以直接利用应收账款数据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与融资,免于提供其他形式担保。

技术手段赋能,助力防范信贷风险。应收账款到期回款是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核心关切,融资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防范回款风险提供了技术和数据的双重支持。在基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融资业务中,融资服务平台将融资结果实时反馈至政府采购系统,财政部门可据此锁定待支付合同的收款账户,从系统层面将账户信息设置为不可更改的状态,从而保障项目到期付款时,资金可支付到金融机构指定账户。在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融资服务平台将核心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关于应付账款的付款、调账等数据,实时反馈至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系统,帮助金融机构动态掌握应收账款变化情况,从而实现及时的风险预警。

 

助力构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长效机制

构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长效机制离不开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协同以及业务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实践证明,融资服务平台已经成为政府部门面向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出台激励政策、面向中小微企业持续宣传融资理念的有效抓手。

拓宽金融产品应用渠道,提升金融机构会贷水平。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及同年5月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均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接入融资服务平台,丰富特色化金融产品。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国共有1.6万家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依托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融资业务,75家金融机构与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了总对总的系统直连,持续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流程。例如,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带头创新线上政采贷专项产品,实现了基于政府采购数据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授信、自动审贷放款,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扩面成效显著;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将供应链金融产品与融资服务平台紧密嵌套,以线上“数据跑路”替代线下材料核验,有效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以南粤银行为代表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依托融资服务平台推出线上反保理业务产品和制度,实现了线上化供应链金融服务转型。

丰富激励政策传导途径,激发核心企业参与意愿。2017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应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并鼓励通过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认,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已有15个省(市、区)地方政府从省级层面做出政策安排,通过灵活运用财政奖补、政策激励等措施,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应付账款、促进交易数据开发利用,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借助供应链信用获得融资提供便利条件。截至2022年11月底,1.7万家应付款方在融资服务平台确认账款,216家供应链核心企业与融资服务平台实现系统直连。

巩固理念宣传公益阵地,面向小微企业普及知识。2017~2019年,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以融资服务平台为主渠道,从多个维度共同宣传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形成了良好工作机制。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也积极将融资服务平台作为推动动产融资发展的重要抓手,与地方政府部门加强联动,面向中小微企业宣讲线上化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与政策,并深入调研、及时掌握供应链上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有8.3万家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服务平台获得了应收账款融资,获得融资的中小微企业家数年均增长56.3%。

 

打造应收账款融资主阵地

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稳中有升。2022年1~11月,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家数同比增长6.1%,融资规模同比增长2.8%;累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14.1万亿元。目前,融资服务平台已接入12家省级财政部门、45家市区级财政部门的系统,服务企业政府采购融资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效果显著。

服务重点供应链企业融资循环畅通。融资服务平台“全线上”“零接触”的优势,支持重点供应链融资,稳企业保就业作用越发凸显,在多地形成了典型案例。例如,在抗疫攻坚时期,天津代理核酸检测设备、隔离点定点供餐等多家保供企业,利用政府采购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快速获得了银行资金支持,融资利率较普通贷款利率低近3个百分点;山西某货运物流小型企业,为当地150余名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在下游核心企业的支持下,以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支持企业正常运转,有效抵御了疫情反复造成的严重冲击,进而保障了当地村民就业和收入稳定。

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链融资持续性强。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已深入县域,地方创新的“融资服务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方特色产业链+银行”的线上融资模式,进一步开拓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目前,浙江泰顺县“三杯香”茶产业链、广西崇左市蔗糖产业链等县域特色产业链,均将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常规融资渠道,加以应用,广泛覆盖了9000余家农业经营主体。

拓宽绿色产业及企业融资服务渠道。在“双碳”发展战略下,融资服务平台为绿色产业和绿色企业拓宽了应收账款融资新渠道。例如,某清洁能源设备制造绿色产业链,基于节能环保产品生产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盘活资金超2亿元;某节能环保企业基于中标的节能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获得了项目所需的长期流动性资金支持;某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垃圾处理收费权获得融资并投入绿色发电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碳减排9.17万吨。

叠加优惠政策助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融资服务平台拓宽了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以及地方优惠政策向供应链企业的传导渠道。例如,贵州赤水通过“融资服务平台+扶贫再贷款+银行金融产品”模式,降低供应链上农户及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利率近3个百分点,保障了当地竹产业链20多万竹农的稳定就业和经济收入,带动4万余户竹农增收;广西运用自治区政府出台的“桂惠贷”政策,为企业融资提供贴息,使小微企业通过融资服务平台获得的应收账款融资利率最低仅为2.3%,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下一步,征信中心将继续响应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号召,围绕重点领域全产业链探索拓展业务场景和服务范围,推动融资服务平台从科技应用、理念培育、产品创新等方面着重发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为助力动产融资发展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张林)

 

 

2022年年末,信托行业迎来重磅新规,新的信托业务分类通知正式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计25个品种,并对存量业务整改设置了3年过渡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回应了存量融资类信托整改安排等热点问题。

在业内看来,新的业务分类方法全面对接资管新规,符合行业发展要求和趋势,监管套利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善。

三大类25个品种,资产管理信托限定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事实上,早在2022年2月就有消息称,监管部门正在酝酿推进新一轮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去年4月,就有部分信托机构陆续收到关于新业务分类的征求意见文件,9月银保监会又召集部分机构举行了座谈会,10月更新文件后要求部分信托公司按照新的分类方法填报数据。相比此前机构收到的版本,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发生了不少细微变化。北方信托创新发展部总经理王栋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文件相比10月增加了2项业务类别,调整了财富管理业务顺序,对资产服务信托进行精准释疑,对过渡期进行了调整等。

自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后,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公益信托(下称“旧三大类”)逐渐成为主流信托分类框架。在现行分类框架下,业内对信托分别按照信托财产来源(集合、单一、管理财产)和功能「主动管理(融资类、投资类)、事务管理」进行划分,资金信托则进一步按照运用方式(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和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等)划分,中国信托业协会定期公布的季度数据也依此列示。

银保监会负责人指出,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已运行多年,与信托业务实践已不完全适应,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角色定位冲突和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

以资金信托的具体分类为例,此前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0~2021)》就曾指出,固定收益类资金信托包含非标债权和标准化债权,笼统分为固定收益资金信托无法反映资金信托的风险差异。而从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和角色来看,资金信托业务还应区分为主动管理型和被动管理型资金信托业务等。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信托业务分类标准和具体要求,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下设共计25个信托品种。

具体来看,资产管理信托,依据资管新规,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4个业务品种,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共19个业务品种;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个业务品种。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

王栋琳对记者表示,此次通知相比10月增加了2项业务(子)类别,对资产服务信托作出精准释疑,同时调整了财富管理业务顺序,过渡期也从5年缩短至3年。比如,《征求意见稿》在“资产服务信托”项下增加“其他资产服务信托”类别,将“财富管理信托”下“企业及其他组织财富管理信托”改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等,另外对部分业务合规要求的表述也有细微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仅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未纳入资产管理信托范畴。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所谓的单一资产管理信托实质是专户理财,根据业务实质应当归入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财富管理信托,而不是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认为,这一点核心是强调资产管理类信托不得提供通道服务,强化信托公司的受托管理职责。

《征求意见稿》强调,资产管理信托应该有效防控期限错配风险和投资集中度风险,实行净值化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坚持打破刚兑,在卖者尽责的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主动防控影子银行风险。这一说法也是较4月初稿新增的要求。

融资类通道类业务持续压降,非标何去何从?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的分类依据,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起草。

在业内看来,新的分类方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全面对接资管新规,明确划分了资产管理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的界限。《征求意见稿》明确,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属于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适用资管新规;资产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和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不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不适用资管新规。

虽然二者与传统资金信托、服务信托有较大重叠,但旧分类框架下的产品类别在新三大类中均未出现,尤其近几年监管持续推进的“两压一降”,新规下此类业务“消失”,但并不意味着整改方向改变。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为加强风险防控,促进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征求意见稿》明确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继续落实。

王栋琳表示,近几年信托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融资类业务压降,继2020年压降近万亿元规模之后,2021、2022年信托公司继续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未来融资类业务预计还会少量开展,主要是在资产管理信托中。”

有券商分析师也对记者表示,融资类业务本来就属于“两压一降”方向,新规下其实被囊括在资产管理信托范围中。

在合规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相比此前更为严格,进一步强调了分类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严防利用信托机制灵活性变相开展违规业务。

其中针对资产管理信托,新规继续明确不得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不得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对于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不得主动负债,原则上不得以受托资金发放信托贷款,同时新增“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定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要求。

在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也强调,信托公司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对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不得以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决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同时较4月初稿删除了“资产管理信托区别于为融资方创设融资工具并为其募集资金的私募投行服务”,新增“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

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是,非标融资能否继续存在,信托贷款未来的整改方向如何。孙海波认为,所谓债权类资产已经包括了非标融资(即此前融资类信托均在此类别项下)。但在资管新规逻辑下,任何资产管理计划均不能直接发放贷款,此次新规也要求“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孙海波认为,未来若继续开展信托贷款业务,应该设立严格的防火墙,增加信息透明度。

王栋琳认为,从监管导向来看,预计未来非标信托业务占比可能会进一步下降,标品信托将成为未来信托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而且信托公司发展标品信托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对于存量整改要求,《征求意见稿》设置了3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存在实际困难,仍难以完成整改的,可实施个案处理。信托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存量待整改业务规模应当严格控制在2022年12月31日存量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新规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项,有序实施整改。

这两天,关于招商银行代销信托产品“爆雷”的事情,再次引发公众对这家万亿市值大行的关注。

1 代销信托再“踩雷”

据时代财经消息,近日,多位投资人投诉称,他们通过招商银行购买的“五矿信托-鼎兴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3月30日到期日之后无法兑付,该信托计划疑似爆雷。

目前五矿信托-鼎兴系列1-15期产品均无法完成兑付,据悉,每一期募资约为1.5亿元-2亿元,产品的整体规模大约是25亿元。资料显示,五矿信托-鼎兴系列的管理公司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由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托管,属于房地产融资类产品,100万元起购。

五矿信托4月8日向投资人发送的一份报告显示,受托人于4月8日收到世茂建设关于寻求项目展期方案的《回函》,世茂建设要求本信托计划到期日顺延18个月。

对此,有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理财经理回应表示,“这个鼎兴1号属于问题产品,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投向地产的信托,不保本不保息,只是打着5.8%固定收益而已。”

该经理还称,“我们向客户推荐之前非常充分、反复地提示过这款产品‘不保本不保息’的风险,因为资管新规以后,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在向净值化转型。客户自己非要买,看中了高收益和期限短。”

不过据多名投资者反映,该产品一开始在招行App上线时界面描述为基金,今年5月初调整了界面信息,增加了对于“房地产融资类产品”的解释,且删去“基金”字样。

2 屡陷代销风波

招商银行,是资本市场的宠儿、股份行的王者,被广泛认为是国内竞争力最强、资产质量最佳、发展模式最好的银行,但是近一年来屡陷代销风波

去年8月,招商银行信托代销首次面向自然人违约,事涉大业信托5亿“无抵押“项目。这项目旨在为华夏幸福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华夏幸福什么情况想必大家都清楚。

招商银行当时表示将督促主动管理方大业信托妥善解决信托利益的分配问题。

仅仅三个月之后,2021年11月28日,由招商银行代销的“外贸信托-富荣166号恒大成都天府半岛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该计划总规模66亿,由招商银行全权代销。经过协调,最后延期2年兑付的方式处理。

5月31日晚,上市公司安克创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6月通过招行长沙分行购买了该行代销的中航651号信托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亿元。根据中航信托 5 月 27 日发出的《延期公告》,现该信托计划下待回收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逾期风险。

无独有偶,6月3日,也有媒体爆出招商银行代销的山东国际信托-资产组合管理1号产品也出现问题。

实际上,今年4月,五矿信托卷入地产信托违约事件中时,五矿信托-鼎兴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疑似爆雷的消息就已经传出。

3 新行长面临的难题

纵观招行银行踩雷的代销信托产品,共同特征之一是该产品的投向为房地产领域。

在“三道红线”等政策的高压和房地产债务风险蔓延之下,部分房地产企业纷纷暴雷。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爆雷更是屡见不鲜。

在今年3月年报发布会上,招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朱江涛披露,招行与房地产相关的理财业务资产余额约1008亿元,占理财总规模不足6%,违约率在0.2%左右。截至2021年末,招行代销与房地产有关的产品规模为988亿元,其中私行代销的非标类房地产余额为933亿元,违约客户主要涉及华夏幸福和恒大。

有投资人表示,2021年后还在死命推地产信托的,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心思,真的是肥了招行,苦了投资人。也有人认为,“你想赚人家的利息,人家一直就盯着你的本金”。

有信托人士表示,从信托产品销售的角度来说,银行只是代销对产品履约不承担保证责任,不过,从以往案例看,毕竟投资者都是银行高端客户,银行多数情况下会介入善后和承担部分代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任近十年的招行原行长田惠宇带领招商银行向大财富管理转型,成效显著,但是也留下了一些烂摊子。田惠宇被查后,招商银行5月才迎来新行长王良,代销信托产品兑付问题如何解决,也成为其上任后面临的最棘手问题。

本文源自深蓝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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