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学习网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_炒股入门与技巧_怎么买股票 - 股票学习网!

人民网上保全系统(人民网上海频道)

2023-04-06 13:32分类:买入技巧 阅读: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朱紫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13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这批发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双赢,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成功实践。

发布本批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引导各级法院执行理念,指导法官及时解决办案中的实际问题。

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典型案例(第三批)

案例1:吉林辽源市某消毒剂有限公司执行案

案情简介:辽源市某消毒剂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的东北三省唯一一家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在非典时期曾作出过突出贡献,但该企业在2016年间因要扩建等原因,外借资金不能及时偿还,引发多起诉讼和执行案件,相关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困境。2020年1月2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向辽源市下达通知,要求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火速支援武汉一线,并要求必须当天起运。辽源市政府接到命令后,第一时间深入到该消毒剂有限公司开展疫情防护物资调配和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悉后,立即派执行干警赶赴该公司,积极联系涉案申请执行人,经开展大量说服与和解工作,征得申请执行人理解同意后,将前期申请执行人运走的相关物资运回,企业当天就将5000套防护服准备就绪,并将26.1万只N95口罩紧急发往武汉疫情防控一线,成为首批运抵武汉的防护物资。同时,该消毒剂有限公司及时扩大口罩生产、按时完成任务,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表扬。2月13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暖企”措施再升级,直接派执行干警进驻公司,累计协调、帮助公司偿还债权人本金100余万元,同时暂缓对该公司厂房司法拍卖,并帮助将公司保留作为国家级实验基地。目前,该公司能够保障日产N95杯型口罩4000只、N95拱形口罩9000~10000只、平板型口罩1.3~1.4万只,通过组织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了疫情防控任务的顺利完成。

典型意义: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案企业同时承担着物资储备、生产经营等重要任务,案件诉讼主体和执行标的物均具有一定特殊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灵活变更查封、拍卖和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生道执行”,在发挥司法社会职能和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同时,穷尽措施盘活企业、助力企业发展,确保执行工作取得“多赢”效果,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2:上海某通用航空救援公司申请延期履行案

案情简介:某通用航空救援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直升机航空救援的企业。近期,由于重要客户因故与其合作发生中断,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引发了多起经济纠纷。公司虽然多方筹措资金偿付欠款,但仍困难重重。此次疫情发生后,该公司接到湖北省应急管理部门任务指示,派遣机组人员至湖北武汉一线,多次运输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消毒水等紧急医疗防护物资前往武汉、黄冈、鄂州、随州等地,参与当地抗疫物资救援。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对于法院受理的12起欠薪执行案件,公司准备申请延期履行。为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全面摸排案情,与被执行人联系,核实案件具体情况。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延期履行执行通知申请书》及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因其肩负保障疫情运输物资的重要使命,申请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内,延缓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逐一电话联系,做好和解工作,经过充分沟通, 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通过“云端”系统在线签署公司延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嗣后,该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执行法院也及时将案款发放给各申请执行人,该批案件顺利得到解决。

典型意义: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注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化,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正常经营。本案中,面对十万火急的抗疫物资运输任务,法院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了抗击疫情与保障民生两不误。

案例3:北京博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博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基因和生命科学仪器的公司。2016年6月,建某公司与博某公司签署《代理进口合同》,后因博某公司到期未支付货款,建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博某公司须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近300万元,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博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额度冻结。疫情发生后,法院了解到博某公司生产的检测试剂被列入中关村“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急需扩大生产投入疫情防控,需要法院解除对该公司账户的冻结。执行法院立即对案件进行研判,结合案件事实与当时疫情,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审判系统进行和解,并最终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建某公司减免了博某公司部分违约金,法院依法免除了执行费用。和解当日,在博某公司支付建某公司203万余元案款后,法院立即将其账户予以解冻,此案圆满执结,被执行人博某公司顺利复工复产。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善意执行理念,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仅用不到48小时即促成了双方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被执行人也顺利复工复产,积极投入到防疫物资生产中,实现了“多赢”。

案例4:福建莆田某房地产公司系列执行案

案情简介:福建省莆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共涉执行案件33件,标的7亿余元。该系列案于2019年陆续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其名下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青山片区的房地产项目和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七境村的房地产项目,但均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而涉案土地被执行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两年未动工开发,已构成土地闲置。在财产处置陷入僵局的同时,又恰逢新冠肺炎疫情。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迎难而上、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智慧“战疫”,经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在2020年新年伊始,将该项目以36618.128万元拍卖成功。接着,又通过见“网”如面、“隔空”协调等方式,及时为竞买人解决筹款困难,并有效促成了396户网签户与买受人福建某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金融风险得以化解、购房户安居乐业、工人工资得以支付、企业得以复工复产、政府税费得以保障“五赢”的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按照“依法拍卖,引资盘活,实现共赢”的工作思路,在疫情面前启动“云”执行模式,协调促成金融部门为买受人转贷与续贷。同时给予竞买人合理缓冲期,既缓解买受人资金压力,又保证拍卖款全部到位。坚持“云上”发放案款,及时保证复工复产,拍卖款到位后三日内即依法发放。其中2家金融机构回笼资金1.9亿元,7家企业回笼资金5900万元。该项目的成功拍卖既解决了390多户网签户的信访问题,也有效缓解了当地财政紧缺的问题,得到了各界的充分肯定,充分展示了“移动执行”“生道执行”的新形象。

案例5:湖北荆州某水业有限公司执行案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荆州某水业有限公司是湖北省荆州市一家大型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承担着荆州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化工污水及周边30万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公司在建设和扩大规模的过程中遭遇资金链断裂。后经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荆州某水业有限公司须偿还债权人湖南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本息及各项费用共计40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经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荆州某水业公司当时已面临严重的经营困境,除固定资产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如果再贸然查封其银行账户、拍卖公司资产,公司将无法保障基本运转,荆州开发区化工污水及城南开发区30万居民的生活污水的处理都将受到影响,于企业生存、污水处理及城市环境都将造成严重的影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经多次研究确定了“推动某水业特许经营权转让、争取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为优先方案、法院强制执行某水业资产作为备选方案”的执行策略。2020年1月13日,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此后,疫情日重,执行人员坚持跟踪沟通、及时督促,被执行人某水业公司最终于2020年1月23日将大部分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2020年3月21日,也将剩余尾款全部缴纳完毕。法院同时解除了此前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系列执行措施,全案执行完毕,各方当事人非常满意。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机械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是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企业坚持“保障生产、依法执行”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尽可能采取执行和解等执行方式,维持一定的经营资产,帮助其逐步恢复清偿能力,较好地体现了执行工作中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同时,该案又是在地方党委、政府多方统筹协调下,取得了案结事了、城市污水处理不受影响的多赢效果,充分展现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配合”执行工作大格局在破解执行难方面的机制优势。该案经过前期多方统筹、反复协调,疫情期间坚持协同不松懈,最终在疫情期间顺利执结,有力保障了被执行人企业及整个工业园区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

案例6:广东华某国际商业保理(深圳)公司执行案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因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某医药公司未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约定向华某国际商业保理(深圳)公司支付账款,华某公司将二者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请求二者支付应收账款人民币4000多万元和利息。经法院调解,医院支付了部分账款。2019年2月,经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再次调解,确认某县医院和医药公司应分期向华某公司再支付货款2800余万元。医院在履行2015万元后,未按期偿还剩余款项。2020年1月,华某公司向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某县医院和医药公司偿还剩余货款842.5万元。此时恰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两被执行人因主体特殊,引起了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关注。经了解,医院表示其一直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但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还款计划,作为当地唯一定点救治医院,该院已动用全部资源抗击疫情,不仅无暇、也暂时无法筹措到充足的偿债资金。医药公司也因投入大量资金采供抗疫物资,陷入资金周转困境。二被执行人都请求延缓执行。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情况,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协商,双方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华某公司减免医院违约金112.5万元,医院和医药公司延期支付剩余欠款。

典型意义:医院作为抗疫主战场,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案中医院和医药公司并非拒不履行,而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战争暂时无法履行。人民法院坚持特事特办,审慎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和解,既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全力支持医院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7:浙江某健身俱乐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杭州某健身俱乐部是一家连锁经营公司,在杭州地区健身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实行会员充值消费模式,现有会员三万多名。2019年10月,健身俱乐部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杭州余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健身俱乐部分期支付租金等费用约350万元。2020年1月,因为健身俱乐部未按照调解协议按期支付当期租金,该房地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恰逢疫情爆发,健身俱乐部停业,没有任何营业收入。该房地产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健身俱乐部复工复产遇到重大障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随即走访该房地产公司与健身俱乐部,获悉在疫情发生前,健身俱乐部积极履行,已支付前2期租金130万元,部分会员从其他渠道获悉健身俱乐部有“官司缠身”,经常相约去俱乐部询问了解情况,更有会员要求退会员费,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隐患,一定程度影响了疫情防控。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协商,从被执行人履行主动性和疫情不可抗力出发,分析“竭泽而渔”可能“两败俱伤”,从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社会责任、共克时艰等方面讲道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某房地产公司同意延期付款,继续提供租赁场地,同意法院不对健身俱乐部采取失信、限高措施,为其复工经营排除障碍。目前,健身俱乐部已正常营业,某房地产公司的租金利益、会员权益有了保障。

典型意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把损失降至最低,修复利益“失衡”,稳定社会秩序,是当前发挥执行服务职能的首要任务。人民法院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综合考虑被执行人既往履行记录和履行意愿,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兼顾相关主体合法利益,实现多方共赢,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案例8:贵州某路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贵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贵州某路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书确认:贵州某路面有限公司分期偿还货款33.6万元。因某路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向贵阳市白云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白云区人民法院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审慎选择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推进案件执行,在冻结被执行人某路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6.61万元后,了解到某路面有限公司被冻结的存款计划用途是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部分工程款,账户被冻结后公司生产受到影响,执行法院加大了调解力度,积极促进双方自愿和解。经执行法院多次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在达成上述执行和解当天,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被执行人迅速兑现了农民工工资,恢复了路面工程现场施工。2020年3月3日,被执行人某路面有限公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担保财产的查封。至此,某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双方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是民营企业,根据被执行人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执行措施,既有利于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又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被执行人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避免了“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灵活变通执行措施,公平高效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善意执行之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双赢”。

案例9:辽宁建平县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案

案情介绍:辽宁建平县某热力有限公司是建平县一家热力生产与供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生产与供应、煤炭购销、保温工程施工。2019年,因某热力公司欠付毛某某煤款139万,法院依法判决某热力公司承担煤款给付责任。因热力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支付货款,2020年,毛某某向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研究认为,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对冬季供暖工作也会造成一定影响。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货款分期付清。法院依法准许并解除对被执行人某热力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典型意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中小民营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员工发不出工资、企业面临破产等问题。鉴于供暖季某热力公司的正常复工对民生有重要影响,如果直接冻结账户将不利于其复工复产。为此,人民法院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被执行人而言,调解后可以尽快解除查封、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税款和社保、保障物资生产、确保复工复产回笼资金,保障地方供暖需要;对申请执行人而言,被执行人只有尽快复工复产才能保证其及时收到货款,实现双赢。

案例10:黑龙江王某某、姜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王某某、姜某某共同经营一家大型养猪场,为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二人先后向刘某、白某某借款134万元,后因未偿还全部借款,刘某、白某某将二人诉至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因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刘某、白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积极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随着疫情的发生,申请执行人担心被执行人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遂要求法院依法拍卖养猪场。鸡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分析研判,认为疫情期间难以进行正常的生猪屠宰及运输,若强行启动司法拍卖,容易造成财产价值大幅贬损,将会对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对疫情期间猪肉市场稳定造成影响,决定再次促成双方和解。经过反复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待疫情结束后启动执行,被执行人承诺疫情结束后立即履行全部义务,双方再次达成了执行和解。

典型意义: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的是一家大型生猪养殖场,若在疫情期间强行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仅会造成养猪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申请执行人面临无法实现全部债权的风险,还可能对当地猪肉市场供应及猪肉价格稳定造成消极影响。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着眼执行的长远效果,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还对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例11:四川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因其与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支行于2020年1月15日向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封,其中冻结被执行人之一的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银行存款50余万元。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长期为生产口罩、医用纱布等下游企业提供优质棉纱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需求量剧增,与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合作的口罩、医用纱布生产企业急需其提供的棉纱进行防疫物资生产,但因资金冻结,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影响了棉纱的及时供应。2月19日,双流区人民法院了解该案情况后,为充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储备,迅速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联系,经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2月20日,由于银行盖章申请流程较慢,双流区人民法院秉承特事特办、从快处置原则,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并形成电话笔录,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快速进行解封。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

典型意义:因被执行人系为生产口罩企业提供棉纱等重要物资的上游企业,为及时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抗疫一线企业的迫切需求,组织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沟通协调,为双方达成和解提供了便捷、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最终,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充分保障了抗疫一线的物资供应。

案例12:北京中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案

案情简介:该案判决确定双方互负义务,中某实业公司应向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某电子科技公司需向中某公司交付设备。疫情发生后,被执行人中某公司的1万余名安保人员承担了北京、武汉等多地的地铁安检和航空安保工作。因法院在案件执行中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基本账户,导致安保人员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执行调查,并通过北京法院“云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推进执行和解。经过反复劝说和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执行人先期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1000万元,通过法院扣划领取,后续1000万元分两期支付,待货款给付完毕且疫情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将线下向被执行人交付涉案机器设备。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基本账户的冻结,并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名下一套位于海口的房产作为担保。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朝阳区人民法院当即通过网络扣划将1000万元案款先行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委托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担保房产进行了查封,随后对被执行人的基本账户进行解冻。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从疫情防护大局和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在最大程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巧用执行和解维护疫情防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正常运转,让投身抗疫工作的安保人员工资发放有所保障,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本案的成功和解,是法院依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生动体现。

案例13:湖北徐某某、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2018年6月7日,徐某某、葛某某夫妻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陶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20‰,借款期限6个月。后因徐某某、葛某某未按期限还款,陶某起诉至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徐某某、葛某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陶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徐某某所有的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一辆。后徐某某夫妻履行了40余万元执行款,余款仍未履行。2020年2月13日,被执行人徐某某接到襄阳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购防疫酒精的委托,徐某某遂向该院申请解除车辆扣押,让罐车进行酒精运输。襄州区人民法院鉴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与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情况后,立即决定特事特办,为了能够让该酒精罐车早日驶上战“疫”一线,执行员迅速启动网上办案模式,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于2月14日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陶某同意解除对罐车的扣押,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典型意义:本案扣押的车辆是专业运输酒精车辆,若在平时只是正常的执行措施,但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该车辆已经转化为特种设备。为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协作意识强,对案件涉及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和设备,特事特办,迅速启动网上办案新模式,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贡献了法院智慧和力量。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日前,人民网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中心举办线上研讨会,邀请法学界、司法界、传媒界、产业界专家,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和新技术应用新发展、新经验,以及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展望一个新战略——

从知识产权大国到知识产权强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谈道,目前我国正处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的关口,未来还要向知识产权利用大国转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指出,制定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是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变为知识产权强国的必经之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创新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冯刚认为,全面加强著作权保护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关键抓手。

人民日报高级记者蒋建科指出,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未来。

中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真相科技董事长兼CEO石松认为,保护好知识产权,形成强大竞争力,才能在全球化进程中保持优势地位。

聚焦一个大产业——

为经济发展增添“版权动力”

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4%,占GDP的比重为7.39%。基于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报告的这组数据,冯刚表示,版权产业对于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3年至2019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9584.2亿元,同比增长29.1%。盈利模式主要包括用户付费、版权运营和广告收入三类。上海百事通法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晶晶援引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数据,提出随着整个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内容产业日益繁荣。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保障。”冯晓青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涉及法律制度,既是保障机制,也是激励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市场机制,需要利用市场转化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加强三大保障——

行政、司法、技术保驾护航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包含6个板块、99条措施。冯晓青指出,这是当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的纲领性文件。

冯晓青接着介绍,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其中包含133条措施;年底,最高人民法院还一次性作出18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修改的决定。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司法居于主导地位。”冯刚介绍说,网络审理模式依托新技术,最突出的应用就是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上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上诉再审案件一律使用网络审判规则。当前互联网法院对于新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是到位的。

“区块链、时间戳技术已经成为证据保全的‘主力军’。”冯刚认为,常见的以邮件和微信为代表的电子证据,在认证标准上已经相当成熟了。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对本地的电子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规则也出台过一些文件。著作权特别是网络著作权案件中,基本上采取以区块链、时间戳为代表的证据保全手段。

把握三大趋势——

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技术含量高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飙升。冯刚谈及,201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48万多件,其中地方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将近40万件,其中著作权案件将近30万件,占比接近3/4。冯晓青查阅有关统计数据也发现,近五六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飙升。

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冯晓青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日益发展,互联网经济日趋活跃,新式冲突和矛盾随之产生,涉及电商平台、跨境贸易、人工智能的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落后于时代发展。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衔接、协调、交叉,证据制度衔接等问题尚待促进解决,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没有全面推广。

新技术催生侵权新行为、司法保护新客体。冯刚指出,新技术也是著作权客体,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还不能够直接纳入现行著作权法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司法领域的新行为认定也有待解决,业界对相关案件定性、定量及审判方式等方面还没有达成统一认识。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导致链条长、环节多,同一环节还存在无数使用主体,导致案件数量众多、类型复杂。

解决三大痛点——

司法资源供需矛盾、维权难、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知识产权领域司法资源出现区域性供需矛盾。冯晓青指出,知识产权案件飙升、办案压力增大等现状,导致法官数量减少。冯刚认为知识产权领域司法资源较为稀缺,分布不平衡,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对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殊管辖规则,导致此类案件向中心城市以及中心城市的中心地区集中。

维权取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执行难。冯晓青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手段存在多样化、智能化、专业化、网络化趋向,对证据获取、侵权查处造成极大困难。蒋建科认为,当下存在侵权类型广泛、侵权行为隐蔽,侵权行为认定复杂等现状。石松认为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产权复杂案件中,权利主体存在确权难、取证难、维权难困境。左晶晶认为目前存在取证难、周期长、执行难等维权困境。

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冯晓青认为总体上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维权意识淡薄,当下社会上仍然存在“盗版有利”“盗版有理”等错误观念。蒋建科在新闻采访中也发现,公众对无形资产产权重视程度不够。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冯晓青建议,加强科学立法工作,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张平提出,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机制才能真正让知识产权制度起到保护创新、促进竞争的有效作用。

运用新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冯晓青提出,技术带来的问题要通过技术来解决。利用技术手段形成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智能技术加强对侵权假冒行为的侦测、发现和固定证据;建立企业信息化知识产权管理系统,预防侵权风险,减少打击侵权、保护知识产权成本;用智能化技术手段能化解巨大的案件压力。

石松认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这几项新技术的运用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案已经非常成熟。左晶晶建议,可用区块链技术打造版权监测一站式解决方案。当前互联网环境中的商标权维权,一些技术公司已经采用以图搜图等方式查找侵权线索、进行取证,也有一些企业在区块链存证技术方面取得了不少实践经验。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冯晓青认为要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加强交流和宣传,推动全社会关注知识产权问题。蒋建科建议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讲好知识产权故事。

据了解,人民网近年来持续聚焦版权保护技术创新和应用。2019年,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人民在线推出“人民版权”一站式版权保护管理平台,为融媒体时代版权保护提供新的解决方案。2020年11月,人民网获得国家版权局“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推广站点”授牌。在十家单位获得授牌的单位中,人民网是唯一的新闻媒体。

人民网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人民网研究院院长唐维红参加研讨并发言。她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大力加强技术创新。新成立的人民网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中心将致力于搭建文化等产业的权利人、法学专家、媒体、技术服务方沟通、交流的平台,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展侵权预警、版权保护、技术创新趋势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和合作,提升版权管理水平和保护水平,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研讨会由人民网法务部主任兼人民网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滕力主持。(杨文全、徐江旭)


 

党的二十大擎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付诸于扎实有力的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上海经信领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为展示上海经信人敢为先锋、先行探索、带头突破,从11月开始,上海市经信工作党委、上海市经信委与人民网上海频道开辟专栏,报道上海产业抢抓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数字经济新赛道,积极布局未来产业的典型案例和生动场景,用更具创造性的探索和实践,呈现“精神伟力”的奋斗画卷、“思想伟力”的精彩答卷和“实践伟力”的壮丽长卷,演绎中国式现代化。

小电梯,大民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破解居民上下楼难题,让更多“悬空”老人下楼“接地气”,上海把加装电梯作为重要民心工程抓实推进,让老房子里的居民尽享“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

今年9月底,位于长宁区北新泾街道新泾三村的全市首个“AI+梯”联合服务中心正式亮相,试点开放以来,居民对全流程、多维度、一站式的家门口加梯服务赞不绝口。

“AI+梯”,可实时关注资金去向,一目了然!

记者现场看到,“AI+梯”联合服务中心位于新泾三村主入口处,周边有公交站和地铁站,交通便捷。中心集加梯政策咨询、加梯金融、随申办“加梯一件事”、加梯工程、智能运维等服务于一体。

作为全市首批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AI+社区”、全市首个典型应用场景试点街道,北新泾街道自2021年5月起与上海城市智能物联服务联盟(以下简称“智能物联”)共同推进“加改装智能电梯”场景项目,率先试点推进“加梯一件事”项目。9月,全市首个“AI+梯”联合服务中心顺利开放,前来“打卡”的居民络绎不绝。

2022年以来,新泾三村作为首批“AI+梯”数字化加梯项目试点小区,已有3台电梯开工,预计12月底,3台电梯将陆续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居民可通过随申办查看并监督加梯节点和质量。

“我家的加梯费用已经缴纳好了,后面流程是什么呀?”家住天蒲小区的胡阿姨问道。作为中心对外开放以来的首批“打卡”居民,胡阿姨经常前来咨询加梯相关政策,已成了这里的“老熟人”。

胡阿姨所在的天蒲小区始建于1995年,一栋楼六层,一梯四户,近九成住户为老年人,有的需定期外出看病,有的因楼层过高而搬去了养老院,有的腿脚不便只能减少出门次数……大家的加梯意愿迫切。经过前期专业评估,楼栋硬件条件适合加梯。今年7月,在多方力量的积极参与下,其中的8号楼成功签订加梯协议。

“加装电梯,我们盼了很久,但真到了要开始干了,心里没底的,装的电梯靠不靠谱?对我们楼的安全有没有影响?我们交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加梯之初,不少居民心有疑虑。

“为了满足居民加梯资金监管透明可视化,我们与智能物联合作,采用‘中银智管账户’模式,开立加梯资金监管账户,搭建银企直连功能,实现银行账户余额在随申办上实时显示。”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事业机构部高级经理蔡薇介绍道,“这样一来,每户居民缴款后都能在自己的账号上随时查看对应的缴款余额,每花一笔钱,也能看到资金的变动情况。此外,中行依据监管协议维护指定付款对象,并按协议约定用途和条件对外支付,实现专款专用,保证居民资金安全。”

蔡薇表示,中行上海市分行坚守金融为民理念,自2021年起将支持全市加装电梯项目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清单,精心打造推出 “中银安梯宝” 一站式、全生命周期专属产品体系,涵盖融资、资金监管及保险三大类产品,助力民心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目前已累计服务全市加梯项目超2400个,覆盖15个区18万居民,市场份额近50%,2021年荣获“上海人民金融优秀应用场景奖”。

目前,胡阿姨所在的楼栋住户均可通过随申办平台“加梯一件事”数字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可在线查看加梯办事进度、账户加梯资金流转等信息。“加梯资金余额多少?钱都花在哪里?都能随时在手机上查看,流程透明,心里很安心。”胡阿姨说。

央企承建,智能助力,上下楼更安心!

对于老百姓担心的“电梯靠不靠谱”“安全性如何”等疑问,智能物联特意联系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等央企来承建老旧小区的加梯工程。

“我们深知加装电梯是居民翘首以盼、梦寐以求的愿望,尽早加装更是他们的强烈需求。”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上海电气有限公司加装电梯项目经理黄鑫说,从2020年,他们就开始对接这项工作。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建设国家高速铁路主干线和城市地铁成套设备安装调试而闻名。黄鑫坦言,与之前参与的建设项目相比,加装电梯项目不大,操作起来却相当复杂,推进工作经常陷入僵局,承受的压力是多方面的。“做这个项目,负责监理的不光是监理公司,所有的居民都是监理。”

“因此,我们依托街道、居委会、志愿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结合随申办‘加梯一件事’数字征询系统,以及中铁技术人员跨前一步,提早到楼道进行现场勘测,确保楼道具备可加梯的技术条件。”黄鑫表示,同时,尽力解决居民提出的各种隐患与问题,承诺在施工期间尽量不扰民、少扰民等,让居民更安心。

有了中国中铁、中国中交、中国铁建、中国中冶、中国建筑等一批央企做坚实后盾,随申办“加梯一件事”的推行也就更有底气。黄鑫介绍,此次,首批智能电梯钢结构井道采用整体式装配式进行吊装,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同时采用“智能云盒”智能化技术,居民可以通过随申办乘梯、呼梯,电梯内部还装有高清摄像头,能识别危险乘梯行为,避免电瓶车等进梯。值得一提的是,与普通电梯按钮不同,这里的按钮都是放大版本,贴心考虑到老人的需求。在后续的运维保障方面,更是运用智能化管理,并通过“一网统管”加梯后台进行数据处理,使电梯运行更加安全科学。

“有了这个平台,政策、报告、施工资质完全公开,我们看懂了,心里就踏实了。现在,我们楼还在施工中,你看,从这里点进去,每个阶段都有记录,有的还有图片,整个流程清清爽爽,所以我们都不担心。我们居民最关心的就是资金,这里也可以查看,账户里面用了多少,还有多少……”对“AI+梯”数字化加梯项目,有居民忍不住给记者现场演示。

整合优势,凝心聚力,提供专业的数字加梯服务!

如今,随着加梯工作的数字化,北新泾街道进一步提升了辖区“数字家园”智慧社区建设的进程,目前“AI+梯”数字化加梯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接下来,街道将与智能物联、加梯建设方、居委会、业委会等加强联系,主动“跨前一步”,沟通建立“AI+梯”的运维管理长效机制。

对于各参与单位口中提到的“智能物联”,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机构?上海城市智能物联服务联盟秘书长钟仲钢介绍,智能物联的定义是因通信协议不同导致的智联平台、应用场景、云边端协同过程的设备注册、业务同步、库同步、数据同步、文件同步和数据接口、交互流程、验证方法。智能物联联盟是在上海市经信委、建管委、房管局、道运局、市场局、民政局、卫健委等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秉承“数字时代,让人人更出彩”的美好愿景,由商汤智能、中国中铁、中国中交、中国中冶、中国铁建、中国建筑、市政总院、中国银行、中国建行、平安银行、城域智联、诺基亚贝尔等联合发起设立的数字化创新联合体。成立联盟的目标,是整合上下游资源,营造良好行业生态,用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发展。围绕数字化、数据化、场景化构建数字城市基本框架,打造城市数字孪生底座、搭建城市智能中枢,联手建设各行业标杆场景。而随申办加梯一件事数字系统(加改装智能电梯)是智能物联创新社区的标杆应用场景之一。

加梯是政府、居民关注的民心工程,但是加装电梯推动中往往会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对于居民来说,意愿分歧,流程繁琐,身份认证不易,付费签约困难;对于居委会来说,精力牵扯过多,责任风险不小,容易产生争议;对于加梯参与企业来说,则面临涉及对象太多、工程小麻烦大等局面。

钟仲钢表示,对此,联盟的成员单位致力于尝试通过数字化转型的政策背景,以及各家在行业的专业优势,通过整合政府、高校、央国企、行业头部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优势,聚合起来共同解决加梯难题。

“通过加装智能电梯、搭建随申办‘加梯一件事’数字系统,致力于解决加梯全生命周期数字管理,高效办成‘一件事’成果初现。目前,线上加梯数字系统居民端实现了全程网办。”钟仲钢希望,下一步,能有更多居民通过随申办“加梯一件事”数字系统体验加梯全程网办的便捷和安全,也希望更多的电梯品牌,加梯代建、设计、勘测、房检、施工总包、运维单位入驻随申办“加梯一件事”数字平台,为加梯服务单位赋能,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各加梯单位的专业服务。(图片均由城域联盟提供)

(责编:王文娟、金煜纯)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2022年上海经济稳中有进,全市生产总值继续站稳4万亿元关口。新时代新征程,也将迎来更高层次的竞争和挑战。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身在一线的企业,面对新时代,企业如何创新发展,迸发新活力,在新征程上干出新作为?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人民网上海频道推出“以实干创未来,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国两会上海企业代表委员系列专访”,听听企业代表委员们怎么考虑。

“作为工商联的代表,当下重点关注的是重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以及中国经济的复苏增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郁瑞芬表示:“全国两会期间,我提交了关于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与活力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提案。”

因地制宜延迟相关支持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在《关于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与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中,郁瑞芬从促消费、稳政策、企业家精神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郁瑞芬建议,在促消费方面,坚持以消费链拉动运营链、生产链、供应链、产业链发展。2020-2023年期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开展各种消费补贴、消费券、购物节等活动,鼓励“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等新消费场景,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上述举措在2023年可进一步延续,并结合各地特点加大力度、扩展受众面,持续性激活消费力,带动产业链和经济发展。同时,市场主体需要不断创造消费新场景,链接消费新需求。她说:“新形势下市场主体需要读懂大势、读懂市场、读懂消费者(特别是Z世代消费者),围绕商业本质,积极跨界经营、发展综合服务,加速信息技术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便民消费新场景,满足多样化、便利化、品质化消费新需求。对消费模式创新、渠道创新、技术创新,政府可通过相关引导支持资金予以大力扶持。”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自驱性极强,其发展信心主要源自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稳定持续的政策环境,权益保护的法治环境。2020-2022年期间,各地政府出台了针对性强、帮扶效应明显的支持政策,如房地产/土地税减免、稳岗补贴、增值税留底退税等,也出台相关行业引导资金、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促发展政策。”在稳政策方面,郁瑞芬建议,对民营企业呼声高、帮助大的政策可再因地制宜的延续1-2年,帮助众多中小微民营企业度过难关。同时建议用好各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落实发展要素需求;鼓励和引导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通过“产业+基金+基地”模式,以主导地位和资源优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享发展资源,引领产业链协同发展。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做强土特产,助力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议题中,郁瑞芬提交了《关于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做强土特产,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她表示,来伊份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通过“乡村作物、城市落户”的产业链建设,帮助产业链前端的种植户、养殖户更好地对接市场,帮助许多有志于农业产业发展的合作伙伴成长为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产业振兴”之路。

“在未来的乡村振兴中,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郁瑞芬说:“去年我们与央企开展了深入的探讨与合作,发挥央企的资源优势、组织优势,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渠道优势等,形成合力,帮助乡村地区在当地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农户+合作社+当地农业产业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推动性企业’的闭环,重点培育当地农业产业企业的能力、技术、标准的提升,从而实现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

“作为城市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零售平台,在相关实践中深深感受到 ‘土特产’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的提升,是打通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抓手。” 郁瑞芬建议,提升农产业标准化。要将标准化融入并渗透到农业农作生产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合作方式实现产业发展模式。构建合作社、供销社机制,以合作方式实现产业发展模式;构建农产品质量风险保障机制。借鉴上海“百县百品”经验,政府立项,主流平台和龙头企业承接,实现基础农作物、初级农产品标准化及可检可溯,结合商品责任保险方式,实现让消费者放心买。

同时,郁瑞芬还关注乡村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青少年参加高层次教育的难点。去年,来伊份公益基金会在云南西双版纳支持了很多考上大学的学生,他们在学费、交通费以及在学校的选择、专业的选择等方面,还面临很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同去解决。比如,“我们当时资助的一个同学,分数很高,本可以就读更好的学校,但却因为受制于路费,不敢填报路远的院校,错失了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我们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帮助这些从山里走出的优秀学生,享有接受更多教育的机会,将来他们能反哺家乡,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人才供应链建设路径之一。”

“2023年,作为商务部确定的‘消费提振年’,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连锁经营企业,将在消费提振、经济复苏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郁瑞芬建议,国家和各地政府在相关消费促进和产业提振政策中,更加关注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更加关注对产业链链主的培育、帮扶和推动,更好发挥连锁经营企业在“促就业、稳发展、提信心”方面的作用。(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责编:王文娟、轩召强)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https://www.haomiwo.com

上一篇:国债期货行情代码(十年期国债期货代码)

下一篇:资金流向(600749千股千评)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